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省星级上云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南京市2024年度第二批省星级上云企业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上云投入按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11月25日期间实际付款金额计算,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遴选工作指南(2024年版)》(附件2),江苏省数字工信一体化平台(简称:数字工信,)定于2024年11月15日开通申报渠道,请各申报企业按照时间要求在平台中填报申报信息,并严格按照星级上云企业申报要求如实在平台上传项目申报电子版材料,确保项目和申报材料真实、客观,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依托数字工信平台,严格根据本次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内容、格式等要求和规范,线上开展项目审核报送,三、其他事项1.请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根据《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遴选工作指南(2024年版)》,2.请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于11月28日前将符合条件的星级上云企业项目信息材料线上报送我局,附件:1.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星级上云工作联系方式2.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遴选工作指南(2024年版)3.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申报书4.2024年度第二批省星级上云企业推荐名单汇总表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