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申报主体,支持新材料产业投资项目、新材料企业做大做强、新材料企业创新创优等三个方向,登陆“连云港市重点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对照《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见附件1)进行网上申报,新材料产业投资项目对应“表格1—产业链投资项目奖励”,县(区)工信部门线上受理企业申请材料,审查申报主体是否符合申报条件、项目是否符合支持条件、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等,市工信局线上进行形式审查,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赋码,通过市工信局形式审查的项目,新材料产业投资项目无需报送市工信局,新材料产业投资项目由县(区)自行组织审核公示,县(区)工信部门对申报项目真实性进行核查,四、资金拨付新材料产业投资项目奖励资金由县(区)确认并承担,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