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失业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222号)规定,我局对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核,现将代晓丽、芦建娇等39名拟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936-4421193附件:民乐县2024年11月失业保险待遇公示名单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14日附件:民乐县2024年11月失业保险待遇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