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承建单位未对项目进行有效管理,对此我局予以珠海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通报批评,并做出信用评价扣15分处理,同时我局将提请上级对珠海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受到区级住建部门通报批评的行为,进一步做出信用评价扣20分处理,维护我区工程建设领域劳资关系和谐稳定,一是排查纠纷隐患,梳理与各分包单位的工程结算情况,避免再次引发劳资纠纷和工程款纠纷等问题,二是进一步压实项目各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项目部化解矛盾纠纷作用,建立有效的纠纷化解机制,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切实提高项目各参建单位管理水平和法律意识,特此通报珠海市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11月13日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