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国家部委关于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工作要求,现将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梅州市汽车“置换更新”拟补贴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按程序办理资金发放手续,(注:同一消费者不得就同一辆新车重复申领全国汽车“报废换新”补贴和我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名单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按指模,我局将对异议人的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附件: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梅州市汽车“置换更新”拟补贴名单(第二批)汇总表.xlsx梅州市商务局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