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新区管委会2024年10月30日宁波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加快推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修订)为深入贯彻国家软件产业发展战略,对软件业务收入500万元(含)以上的非规上互联网及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按其营业收入规模和增速分档给予支持,对上年度研发投入2000万元(含)以上的规上互联网及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单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6万元,对引进首次来高新区就业的软件岗位专业人才的企业给予最高6万元/人引进人才支持,单家企业年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对参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相关招标项目中标且单个中标合同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单个项目、系统或产品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单家企业年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给予最高20万元支持,单家企业年支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对第1条“支持重点软件企业招引”、第3条“支持软件企业做大做强”两条政策同一企业按“从高、不重复”原则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