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面向本市投资机构开展2025年度引导投资机构加大投资力度专项征集工作:一、支持内容支持投资机构聚焦高精尖产业或未来产业开展直接股权投资,按照投资机构对我市科技型企业年度新增投资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支持,2.投资机构所管理的基金(注册在境内的基金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对我市高精尖产业或未来产业的科技型企业投资金额应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3.被投企业为注册在北京市,或申报期前两个会计年度(2023、2024年度)任一年度有研发费用投入的企业,三、支持方式2025年度引导投资机构加大投资力度专项将采取前协议加后补助方式进行支持,(三)私募基金管理人和所管理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公示信息(截图加盖投资机构公章、海外基金除外),(四)被投企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有效期内),或申报期前两个会计年度(2023、2024年度)任一年度有研发费用投入相关凭证(复印件加盖被投企业公章),(五)被投企业投资款到账相关凭证(复印件加盖被投企业公章),(六)投资成效总结报告:投资机构所管理基金于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投资我市科技型企业的情况,所有申报材料加盖投资机构公章扫描上传,(二)申报时间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9:00至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18:00,六、注意事项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开展引导投资机构加大投资力度专项申报工作相关的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申报咨询:010—88827988、010—55572313技术咨询:010—58858680、010—58858685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