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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海英人才”专项申报指南

北京市人民政府 | 2024-10-21
支持全球顶尖人才、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科技服务领军人才(科创金融服务人才、创业服务人才、知识产权服务人才、财务法务及战略咨询服务人才、技术转移服务人才)、青年英才、海英之星(应届毕业生)等六个类别,二、申报对象在海淀区创新创业的各类人才均可申报“海英人才”,(二)创新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具体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2年内以所在企业名义申报并获得国家科技奖(含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含)以上的项目负责人(组长、副组长或同等职务人员),2.企业内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重大科技及产业化项目(原则上立项5年以内)的项目核心团队成员(课题负责人、组长、副组长或同等职务人员),(三)创业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具体需同时符合以下各项条件:1.创办企业成立时间应在1年以上、5年以下(生物医药研发等领域可适当延长),2.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技术成果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力,5.创办企业近3年累计获得3000万元(含)以上业绩突出的创业投资机构股权类现金投资,1.科创金融服务人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以自然人身份3年内累计实际投资海淀区项目总额达500万元以上,2.创业服务人才在海淀区注册纳税的创新创业服务机构中担任主要合伙人或负责人至少3年以上,3年内累计为至少100家创业企业或项目提供相关孵化服务,4.财务法务及战略咨询服务人才:近3年在服务于海淀区企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服务机构等科技服务主体中承担重要工作的核心负责人,在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国家实验室等创新创业主体取得突出业绩,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较深厚的学术造诣、较强的原始创新能力、较大的发展潜力或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中从事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或工程技术研发工作,(六)海英之星(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海英之星申报人应满足以下条件:1.任职单位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独角兽企业(相关企业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及新型研发机构、国家实验室等,五、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申报时间: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1月17日受理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人才工作局联系人:孙老师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10-82898737、010-82898041、010-82468021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8493625北京市海淀区人才工作局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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