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4〕26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甬两新办发〔2024〕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对购买符合要求的家电产品予以以旧换新补贴,我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由企业先行垫付,现经企业自主申报及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审核(对账周期为:2024年9月6日-2024年10月31日),拟确定宁波方太营销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的部分订单符合2024年第二轮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要求(详见附件),现将有关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0日,如对入选企业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均可向我局消费促进科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留下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请直接向我局消费促进科咨询,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资金的80%予以拨付,附件:2024年第二轮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企业和补贴资金汇总表.doc慈溪市商务局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