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5号)有关要求,2024年8月20日至8月29日,我局发布了清远市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公开遴选公告,共7家银行参加了遴选,经研究,该7家银行达到我市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经办要求,拟选定为清远市创业担保贷款经办合作银行,现予以公示,一、经办合作银行名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括8个县(市、区)的农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二、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1月2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身份,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23号清远国资大楼11楼1101室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劳动仲裁科,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