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阿坝黑水扎窝二期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土地实施征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拟启动征收土地位于黑水县晴朗乡红星村集体土地,二、征收土地目的本次征收土地用于阿坝黑水扎窝二期光伏发电项目,阿坝黑水扎窝二期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县人民政府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四、其他事项(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二)公告途径:黑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拟征收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拟征收土地所在村组公开栏,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从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3日止),(三)本公告发布后,具体征收时间以县政府发布的土地征收公告为准,附件:黑水县2024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情况明细表黑水县人民政府2024年11月1日附件阿坝黑水扎窝二期光伏发电项目拟征收土地情况明细表单位:公顷被征地单位名称总面积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组(村、社区)小计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其他农用地黑水县晴朗乡红星村0.32380.32380.29600.0278集体土地小计0.32380.32380.29600.0278国有土地小计合计0.32380.32380.29600.0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