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现将新修订的《连云港高新区关于促进电子信息产业园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办公室2024年6月30日连云港高新区关于促进电子信息产业园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连云港高新区《关于加快高端制造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积极构建电子信息产业全产业链协同发展体系,招引不少于30家电子信息产业高端创新载体,建立电子信息产业项目库,五年项目累计投资不低于30亿元,引进不少于5家电子信息产业公共研发平台、产业研究院、创新研究院和产品质检中心等高端创新载体,三、优惠政策(一)租赁标准厂房企业租赁标准厂房的企业入驻标准为:生产设备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技改、上市、科技等其他扶持政策依照《连云港高新区扶持企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连云港高新区推动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关于支持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导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文件精神执行,(二)购置土地建厂企业对于具有前瞻性技术的项目、注册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含1000万美元)的项目、行业龙头企业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过1亿元的项目按照《产业支持政策》执行,成立电子信息产业园集聚发展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产业集聚发展、大企业招商、重大项目建设、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等问题,建立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大力宣传电子信息产业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新动态、新方向、新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