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激励试点园区名单的通知》(浙经信企服〔2023〕70号),我市“杭州港”获得专项激励资金400万元,根据《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工作指南(试行)》(浙经信企服〔2023〕95号)精神和《诸暨市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资金拨付方案》(诸经信〔2023〕13号),现将第二笔拟拨付激励资金200万元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诸暨市经信局反映,联系电话:0575-87012119附件: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省财政专项激励第二笔资金拨付情况诸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11月12日附件: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省财政专项激励第二笔资金拨付情况序号园区名称园区管理机构拟拨付金额(万元)1诸暨“杭州港”诸暨瑞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