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鼓励我区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增收,根据贵州省乡村振兴局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和《中共贵州省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下发了《关于开展平坝区2024年度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定:2024年度在省外连续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平坝籍脱贫劳动力(含脱贫不稳定户劳动力、边缘易致贫户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户劳动力),按照500元/人·年的补助标准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经村级公示、乡镇(街道)初审、平坝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和平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截止2024年11月15日,全区第三十六批符合申领条件共计11人,应发补助金额共计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5500.00),根据规定,对以上情况进行3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19日)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联系人:陈燕飞,36-2024年度平坝区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名单(第三十六批).xlsx平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