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业:现将《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现组织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请各企业积极参加,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年版)》(工信厅通装函〔2024〕361号)、《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按照《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编制申报书,项目申报基于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miit-imps.com)开展,申报主体应于2024年11月18日前完成线上申报,申报主体应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加盖申报单位有效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http://www.miit-imps.com下载,一式两份,推荐单位处空白)同步提交,二、请于11月18日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两份,申报书中推荐单位空白不盖章)报至高新区经发局综合二科(秦岭大街116号10楼1018),电子版申报书及汇总表发送至邮箱jkjcyc@163.com,附件1: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附件2: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经济发展局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