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管理工作规范(农办渔〔2019〕29号)》和《人工鱼礁建设项目验收工作规范(试行)(农渔资环函〔2019〕90号)》文件精神,我中心需对峨蔓海洋牧场示范区创建项目人工鱼礁投放后开展效果评估工作,特向社会征集项目建后生态效果评估实施单位,有关要求如下:一、项目名称:儋州市峨蔓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项目二、项目内容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提交投礁前后渔业资源、生态环境变化的评估和投礁后礁体现状的跟踪调查等综合报告三、有关要求(一)征集时间:截止2024年11月22日下午5:00,(二)递交地点:儋州市那大镇人民西路儋州市畜牧渔业服务中心,(三)报价单位应为独立法人单位,有开展专业工作相关资质及类似项目的经验,(四)报价单位需于征集时间截止期内提交报价单及实施方案、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展过类似项目的佐证材料,并在醒目处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递交日期,四、选择方式:(一)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一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二家(含二家)时,(二)由我中心与中选的服务机构签订合同,电话:13098945591,儋州市畜牧渔业服务中心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