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2024年11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3日序号企业名称月均缴费人数领取失业金人数失业率企业员工全年缴费(元)预计返还金额(大型30%,中小微60%)(元)实际返还(大型30%,中小微60%)(元)1九江市赣北劳保所电信300012847.567708.547708.542九江市赣北劳保所供电局220021220.7212732.4312732.433九江市赣北劳保所石油公司6003897.62338.562338.56合计5837965.8822779.5322779.53举报电话:0792-5670852备注:参保企业2023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可享受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文件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赣人社发〔2024〕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