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实施方案》《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67号)等文件精神,经乡镇(街道)申报,农业农村局择优筛选后,提交班子会研究决定,现将澄照乡“景宁600”农业育苗及科研中心拟立项项目给予公示(详见附件),该项目资金来源于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399万元,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至11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或发现问题,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人: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与扶贫开发科联系电话:0578-5620692联系地址:新华路38号县农业农村局319室附件:澄照乡“景宁600”农业育苗及科研中心项目计划表.xls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