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工业项目环境准入暂行管理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决策部署,强化环境影响评价源头预防作用,进一步规范并促进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发展,提高要素资源配置效率,增强园区政策功能优势,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2024年)》等文件要求,结合昌吉州工作实际,起草了《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工业项目环境准入暂行管理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cjzsthjjhpk@163.com,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邮编:831100),来信请于信封上注明“工业项目环境准入暂行管理方案(试行)征求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联系人:凯楠联系电话:0994-2342011特此公告,附件: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工业项目环境准入暂行管理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