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就字[2019]6号《关于印发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补办理流程等有关工作流程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对符合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享受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序号个体工商户名称经营者所属街道补贴金额1高新开发区建强窗帘店苏宝云孙村街道办事处3000元自公示之日起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高新区社会事务部进行举报或反映(联系电话:0531-88871235,地址:济南市舜华路750号济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B514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