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的统一部署,《“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任务要求,现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请企业认真研究《通知》(附件1)要求,参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附件2)《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附件3)《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年版)》(附件4),积极申报2024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原则上申报企业应为省级智能工厂,请企业于11月18日前,在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miit-imps.com)完成线上填报,生成申报书,并将纸质版申报书3份(胶装,书脊处请标注所属地市、申报年份及企业名称)以及电子版光盘1张(PDF+WORD+推荐汇总表excel格式)报送至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冰88871826申报资料填报指导联系人:王秉15275418059报送地址:济南高新区科航路1066号科航大厦3号楼317室附件: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docx2.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pdf3.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pdf4.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pdf5.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pdf附件6:项目推荐汇总表.xlsx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