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管理办法》(明府办〔2022〕11号)的规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佛山市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申报工作,并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奖励名单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及详细地址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程序申请资金拨付,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9日受理单位: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景阳街25号联系电话:0757-88680252(质量品牌类)0757-88663980(检验检测类)0757-88660280(计量类)0757-88668162(标准化类)附件.2023年度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资金拟奖励名单.pdf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资金拟奖励名单的公示-签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