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22〕114号)文件精神,对在省外就读技工院校(中职)的一、二年级的脱贫家庭学生给予补助教科书费400元/人/年、住宿费500元/人/年、专项助学金1000元/人/年,资助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经我局审核,提交申请的4名脱贫家庭学生符合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发放条件,涉及补助资金共计柒仟陆佰元整(¥:7600.00元),现将有关情况(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或来人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举报监督电话:0854-7230958,附件:贵州省2024-2025学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名单.xlsx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