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瓯海区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温瓯农〔2024〕14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规模种植主体自主申报、镇街审核、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各种植田块进行测产后,现拟对大豆、连作晚稻单产高于2024年瓯海区奖补标准且排名前六的规模种植主体发放奖补资金,奖补面积依据第三方测绘、镇街与区级调查核实确定,拟发放奖补资金总计7.2952万元(附表2),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瓯海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瓯海行政中心2号楼1023室,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局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附表12024年瓯海区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大豆、连作晚稻单产测产结果公示表序号申报单位名称种植品种实施地点测产方平均亩产(公斤/亩)结果排名是否超20%01陈*东大豆郭溪街道郭南村208.11否02林*建连作晚稻潘桥街道东边村561.891是03温州瓯海郭溪晖凰农场连作晚稻郭溪街道凰桥村527.912否附表22024年瓯海区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奖补资金(第二期)序号单位名称奖补标准奖补面积(亩)奖补金额(元)超20%奖励金额(元)拟合计奖补金额(元)备注1陈*东单季稻单产高于瓯海区近三年平均亩产10%(含)以上,取前六名给与补贴100元/亩,双季晚稻单产高于瓯海区近三年平均亩产10%(含)以上,取前六名给与补贴100元/亩,大豆、玉米、薯类等旱粮单产高于瓯海区近三年平均亩产10%(含)以上的大户,取前三名给与补贴100元/亩.对单产提升高于瓯海区近三年平均数值20%(含)以上的主体,单个主体奖补不高于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