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辽宁省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辽民发〔2009〕14号)、《沈阳市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级评估及动态管理暂行办法》(沈民办发〔2019〕96号)的要求,经过社会组织自评、评估专家小组初评、于洪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复评和于洪区民政局党组会终评,确定了2024年度区本级社会组织的评估等级,现将评估等级结果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一、3A级社会组织(2个)于洪区慈善会、于洪区中小企业商会,本次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公示7天,时间从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止,在公示期内若对评估等级结果有异议,请与于洪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王鉴民,联系电话:25830860,于洪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