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峨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峨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峨边彝族自治县2024年东西部劳务协作转移就业增收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现将《峨边彝族自治县2024年东西部劳务协作转移就业增收奖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特此通知峨边彝族自治县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峨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峨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峨边彝族自治县2024年东西部劳务协作转移就业增收奖补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东西部协作的战略部署,第四条本方案对脱贫劳动者和其他农村劳动者外出务工奖励、交通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载体(含就业帮扶车间)稳岗就业奖补、劳务中介公司就业服务补贴等,2.在浙江省绍兴市内柯桥区外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者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3.在浙江省内绍兴市外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者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4.在浙江省以外的其他省市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者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一次性就业奖补1000元/人,5.在县外省内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者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6.在县外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其他农村劳动者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在我县就业载体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者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一次性就业奖补1000元/人,对吸纳我县脱贫劳动力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下同)的就业载体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协助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3个月(含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