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湖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应签订合同书,非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应签订任务书,查看合同书(任务书)内容,二、确认合同书(任务书)内容,合同书(任务书)规定的主要研究内容、技术和经济指标、预期成果、经费预算是项目验收(自然科学资金项目结题)时的重要依据,项目组成员变更请于备案合同书(任务书)后自行通过系统申请,合同书(任务书)提交确认后,区县科技局与归口管理部门有查看权限,项目负责人签字、承担单位盖章后经区县科技局或归口管理部门,其中合同书还需要区县科技局或归口管理部门盖章,市科技局盖章后返回合同书(任务书),区县科技局与归口管理部门应协助做好项目全过程管理,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合同书(任务书)约定,并按照《湖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实施细则》《湖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