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5号)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中国船级社江苏分社《关于印发〈安徽省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交港航函〔2024〕311号),经审核清算,现将第二批补贴资金分配如下,具体分配方案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2日-18日监督电话:0564-3962207附件:六安市2024年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公示表(第二批)六安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11月12日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