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省委、省政府《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推动更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根据《“晋创谷·临汾”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方案》(临政办发〔2024〕33号)、《“晋创谷·临汾”创新驱动平台企业入驻支持政策措施等6个配套政策》(临政办发〔2024〕34号)和《“晋创谷·临汾”科技企业(团队)入驻遴选及优惠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现开展“晋创谷·临汾”入驻企业(团队)遴选工作,一、申报要求“晋创谷·临汾”入驻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晋创谷·临汾”内(新注册及迁入企业,3.企业研发技术或项目应符合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及新材料三个“晋创谷·临汾”的产业方向,4.企业应当拥有项目研发团队和核心知识产权,5.优先支持拥有重要科技成果及以上的企业入驻(依据科技成果评价机构出具的科技成果评价报告),二、申请材料1.“晋创谷·临汾”入驻申请表,2.企业(团队)情况介绍:团队概况、营业执照(企业)、已拥有的知识产权及获奖情况、市级以上创新平台情况、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及其印证资料,3.产品介绍:产品基本情况及国家/地区产业政策符合度、指标先进程度及创新程度、技术成熟度、市场竞争力、已有或潜在用户及其印证资料,5.科技成果评价报告(可选),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含附件)发送至邮箱lfkjjcgk@163.com,三、申报方式遴选工作采取常年申报,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临汾市科技局成果科陈帅印张恒艳联系电话:0357-2100895附件:1.“晋创谷·临汾”入驻申请表2.“晋创谷·临汾”科技企业(团队)入驻遴选及优惠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晋创谷·临汾”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