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废止《惠安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措施--“发展研学旅行产业”奖励申报办法》(惠文旅〔2022〕89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惠安县教育局惠安县财政局2024年11月1日(此件主动公开)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废止《惠安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措施--“发展研学旅行产业”奖励申报办法》(惠文旅〔2022〕89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惠安县教育局惠安县财政局2024年11月1日(此件主动公开)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废止《惠安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措施--“发展研学旅行产业”奖励申报办法》(惠文旅〔2022〕89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惠安县教育局惠安县财政局2024年11月1日(此件主动公开)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废止《惠安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措施--“发展研学旅行产业”奖励申报办法》(惠文旅〔2022〕89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