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促进灾后农业生产恢复1.帮助受灾农户补种抢种,绝收的按200元/亩给予补贴,按200元/亩给予补贴,单家经营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300万元,同一法定代表人注册不同经营主体的最高补贴不超过600万元,二、加快农业生产设施修复3.支持修复涉农冷库、农产品加工设施,对因台风受灾涉农冷库设施修复和重建的,单项最高补贴不超过300万元,对因台风受灾的农产品加工设施设备修复,按不超过实际支出修复费用的20%给予补贴,加大对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在2024年9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增的银行贷款用于农业生产及设施设备灾毁修建重建的,同一法定代表人注册不同经营主体申报多个项目的贴息总额合计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五、支持受损房屋修复10.保障灾后农村住房安全,给予重建资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