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商务局湖里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促进商贸服务业拓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企业:《湖里区促进商贸服务业拓新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研究通过,于当年首次纳入本区商贸限上统计的,给予一次性纳统奖励5万元,于当年首次纳入本区商贸限上统计的,给予一次性纳统奖励5万元,于当年首次纳入本区商贸限上统计的,每成功推动一家零售或餐饮企业纳统奖励5万元,对首次纳入本区商务居民服务业统计的企业给予一次性纳统奖励10万元,给予纳统主体50万元的新纳统奖励,若纳统主体在政策有效期内年营业额首次达2000万元的给予30万元、5000万元的给予75万元、1亿元的给予150万元一次性奖励(本条款在政策有效期内按“晋级补差”原则奖励),每增加一个归集于本企业统计的实体分店给予10万元奖励,每增加一个归集于本企业统计的实体分店给予12万元奖励,分别给予首店运营企业60万元、40万元、20万元的落户奖励,对首次纳入本区零售、餐饮行业限上统计的首店企业,(不可重复申请第一条第(一)、(二)款首次纳统奖励)第六条扶持有突出贡献的商贸业和商务居民服务业企业对我区商贸业及商务居民服务业发展有突出贡献需要特殊扶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