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65号)及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业务经办工作的通知》(甘社保发〔2024〕13号)规定,现对平凉市本级第四批符合享受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甘肃省平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4户企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不符合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和单位反馈核实情况,如不存在影响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的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返还,一、公示对象相关简要情况详见附表(2024年平凉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第四批))二、公示和反映受理时间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共5个工作日,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平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受理窗口:平凉市崆峒区定北路鸿远大厦政务服务大厅3楼3-111窗口联系电话:0933-8210536联系人:王银娟通讯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定北路鸿远大厦政务服务大厅3楼340审批室邮编:744000附件:2024年平凉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第四批).xlsx平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11月14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