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形成《黔江区农特产品网销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附件:黔江区农特产品网销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会2024年11月7日(联系人:陈敏,一、项目名称黔江区农特产品网销平台建设项目,三、经费概算及资金来源黔江区农特产品网销平台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150万元,四、项目组织与实施黔江区农特产品网销平台建设项目由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会负责实施,黔江区食品及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较上年同期增长50万元(含)-100万元(不含),或上年度未开展网络销售活动但本年度网络销售额达到50万元(含)-100万元(不含)的,或上年度未开展网络销售活动但本年度网络销售额达到1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的,上年度未开展网络销售活动的主体申报补助金额不得超过本年度网络销售额的10%,对场地租金按照不超过有效支出费用的40%、最高不超过10万元进行支持,单个企业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3万元,申报各方向奖补资金总额(电商云仓项目除外)不得超过50万元,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通过线下向区商务委提出资金支持申请,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申报支持方向、项目概述、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投资情况、项目绩效情况及相关佐证资料等,不享受政策支持申报主体及法人在申报年度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