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第一批)遴选工作的通知信息提供日期:2024-11-14信息来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第一批)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398号),现组织开展先进适用技术遴选工作,包括承载和应用技术的工艺、物料、装备、软件、系统、管理、咨询和服务等,包括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基础材料、高端装备、工业软件、生产工艺、产品服务系统等相关技术,包括智能装备、智能工厂建设、产品和工艺设计、智能生产作业、智慧运营管理、智慧供应链、信息基础设施等相关技术,包括节能、节水、降碳、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绿色服务等相关技术,包括计量、标准、质量、管理、数字信息等技术,二、申报条件(一)申报主体应在我市注册登记,允许以联合体方式申报,(二)申报技术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较好的适用性、先进性、可靠性、经济性和时效性,2.技术已在企业中有成熟的应用,4.技术及相关专利属于申报主体,三、工作要求(一)各申报主体如实填写《先进适用技术申报书》(见附件),(二)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附件:先进适用技术申报书(联系人:袁浩文、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