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文件精神,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标准为:“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经比对核实,现对伊宁市焕耘商贸有限公司等企业拟返还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情况进行公示,若对上述拟返还单位有异议,请与市人社局联系,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监督电话:0999-8993233(社保科)8993211(纪检监督)联系人:新佳13201103030附件:拟返还2024年度第十一批稳岗补贴企业名单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