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各地应将科技人才贷款风险补偿纳入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范围,省级对开展科技人才贷款风险补偿的地区实施奖补,省级运营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全省风险补偿和申报奖补资金情况后报省财政厅,省科技厅负责提供国家和省科技部门评选的科技人才名单及相关指标数据,省教育厅负责提供国家和省教育部门评选的科研人才名单及相关指标数据,省经信厅负责提供国家和省经信部门评选的应用创新科技人才名单及相关指标数据,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提供国家和省农业部门评选的农业科技人才名单及相关指标数据,(二)科技人才贷款推广省科技厅负责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贷款制度体系,省财政厅负责科技人才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省级风险补偿奖补资金)预算编制、资金下达和绩效监督,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负责对合作银行科技人才贷款业务进行指导,人行湖北省分行负责指导合作银行开展科技人才贷款业务,湖北金融监管局负责引导合作银行合规开展科技人才贷款业务,合作银行负责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贷款工作机制,省科技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行湖北省分行、湖北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建立科技人才贷款的激励容错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