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4年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企业名单(第三批)的公示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文件精神,经审核,现对2024年符合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22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11月14日至11月20日),请企业将稳岗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接受并配合各级资金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审计、监督、检查;如存在骗取、套取补贴资金情况,自愿接受资金监管部门做出的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有异议,请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馈,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4年11月2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汶川县就业中心办公室(地址:汶川县威州镇园林路8号),如经公示有异议并核查属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不予发放稳岗返还资金,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附件:汶川县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名单(第三批)汶川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