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企业:为做好我市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我局拟于2024年11月14日组织专家开展2024年度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场核查工作,(二)查看相关系统1.由企业登录个税申报或社保申报的软件系统,核对企业高企申报资料中人员情况(含科研人员)与个税或社保系统是否一致,核对企业高企申报资料中财务数据与报税系统是否一致,(三)审核资料企业对现场核查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逐一检查企业提供的申报证明资料原件,5.财务相关证明(1)企业2021-2023年每个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原件(包括主表及附表,(2)企业2021-2023年每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原件(有报备号,(3)企业2021-2023年每个年度的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原件(有报备号),(4)企业2023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原件(有报备号),(2)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成果来源可从专利、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二、检查时间2024年11月14日(详见附件)三、具体要求(一)人员要求现场核查当日,确保会操作使用个税申报系统、社保申报系统、企业报税系统和软件著作权对应软件系统的人员在位,吴福亮13976787168)(此件依申请公开)附件:核查企业名单及时间序号企业系统注册号现场核查时间备注1202408261648574000011月14号14:30-15:302202410211033496229011月14号15:30-16:303202209021458583000011月14号16: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