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第一批)遴选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工信局,有关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第一批)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398号)要求,现就我省做好先进适用技术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方向面向有色、化工、通用机械、轻工、电子行业,遴选以适用性为核心,具备技术领先优势,已有成熟应用实践,可快速复制推广,符合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技术,包括承载和应用技术的工艺、物料、装备、软件、系统、管理、咨询和服务等,(一)高端化技术,有效提升行业产品或服务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包括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基础材料、高端装备、工业软件、生产工艺、产品服务系统等相关技术,(二)智能化技术,有效促进企业优化算法、提升数据处理能力,实现自主决策、自主学习,包括智能装备、智能工厂建设、产品和工艺设计、智能生产作业、智慧运营管理、智慧供应链、信息基础设施等相关技术,(三)绿色化技术,有效促进企业节能降碳,提高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技术,包括节能、节水、降碳、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绿色服务等相关技术,(四)产业基础技术,提供产业基础支持、保障及增强功能的技术,包括计量、标准、质量、管理、数字信息等技术,应在湖南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质量、安全、信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二)申报技术,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较好的适用性、先进性、可靠性、经济性和时效性,较高的推广价值、经济和社会效益,应用前景良好,3.技术应用门槛较低,具有良好的投资回报,适宜在中小企业大规模推广应用,根据工信部要求,我省推荐技术不超过10项,2.各申报主体如实填写《先进适用技术申报书》(见附件2),做到实事求是、逻辑清晰、重点突出、数据详实、证据完善,可结合图、表等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