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局制定了《荆门市中小企业服务工作站和企业服务专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附件:《荆门市中小企业服务工作站和企业服务专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荆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8月30日荆门市中小企业服务工作站和企业服务专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市总站通过建立企业服务专员制度,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设荆门市中小企业服务工作总站(简称“市总站”)、各县(市、区)中小企业服务工作分站(简称“县(市、区)分站”)和中小企业服务工作站(简称“服务站”)三类站点,负责统筹县(市、区)分站指导建设园办(园区)及专业服务机构的基层服务站、相关规划制定、服务指导、业务培训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服务站的审核推荐、资源调配、服务协调、专员管理督促等相关工作,经市总站认定后设立中小企业服务工作分站,第八条鼓励各县(市、区)分站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将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相关工作职能下放各级服务站,第三章工作职能第九条服务站定位为企业的“诉求响应站”、“能力提升站”、“政企沟通站”,第十一条各分站、服务站应积极向市总站推荐优秀服务工作者和服务机构,第十五条企业服务专员备案流程:(一)自主申报由申报服务站的单位予以明确服务站站长、联络员及其他承担企业服务专员职责的人员并填报《荆门市企业服务专员备案申请表》及基本条件证明材料相关附件,(二)集中备案1、市总站对企业服务专员申请资料进行核实,服务站或企业服务专员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开展服务工作的,激励广大中小企业服务工作站和企业服务专员更好地开展企业服务工作,支持各级服务站和企业服务专员开展企业服务工作相关资金由市场运作、社会化服务方式统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