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财金〔2024〕47号各省辖市财政局、政府办公室(金融工作局),省直有关融资担保机构: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3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更新工作的通知》(豫财金〔2024〕35号)等文件精神,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会同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对本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开展了名单更新确认工作,经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汇总审核,现将我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名单予以调整更新,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聚焦支小支农主业,不断提高支小支农融资担保规模,财政部门会同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做好名单持续更新工作,对支小支农成效显著、经营管理规范、风险控制较好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扶持小微“三农”融资、切实降低担保费率的机构,对存在持续偏离支小支农定位、严重损害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信誉等问题的机构,财政部门将会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将其剔除出名单,各市县财政局会同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及时将本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调整变动情况报送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审核,附件:河南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名单2024年11月1日河南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