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现将《江西省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支持医药企业在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关键原辅料、新材料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产品)攻关,(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二)强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进优化重组后的医药领域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对新创建的医药领域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平台按照500万元和25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推动医药领域省实验室建设,支持医药领域科创飞地申报江西省重大科技成果熟化与工程化研究项目,(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南昌海关)(五)支持产业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六)支持重点产业集群发展,支持我省医疗机构制剂按规定调剂使用,鼓励和支持从事药品上市的药学研究机构、药物非临床研究机构、药物临床研究机构、企业研发合同外包服务机构(CRO)等药品研制机构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支持省内企业之间通过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变更,支持企业参加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谈判,支持医药生产企业以培育大品种为切入点,(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中医药局)文件解读:《江西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来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