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有关单位:《长治市潞城区2024-2025年细颗粒物(PM2.5)达标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确保在2024年10月底前达到管控要求,对引起站点污染物高值频繁发生的企业确保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驻场帮扶工作,2024年10月底前完成本年度我区散煤清零项目工作任务,常态化组织排查全区范围内燃煤茶浴锅炉、燃煤大灶、小煤炉、燃煤小锅炉,(三)开展VOCs专项整治行动9.开展涉VOCs企业专项检查,对整改不到位和环保手续不全的单位依法实施停业整顿,对于涉VOCs工段未采取密闭收集处理、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不能有效收集等的依法依规实施停产整改,重点检查超标排放、车身车轮带泥带灰、抛洒遗漏或未苫盖、苫盖不完全等违法行为,对主城区内从事渣土运输的企业、车辆及各类建设工地和渣土车辆集中地等场所开展执法检查,车辆进入冲洗台内全车冲洗至少1分钟,对国、省控站点周边500m范围内工地确保检查频次每日不少于2次,对2km范围内工地检查频次每日不少于1次,1-2天内立即组织一次城市大清洗工作,三、保障措施成立长治市潞城区2024-2025年细颗粒物(PM2.5)达标攻坚行动工作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