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CR-2024-01006怀政办发〔2024〕26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市本级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中央、省在怀各单位:《怀化市市本级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9月14日怀化市市本级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和规范管理,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的建设管理,非涉密信息化项目的数据资源统一汇聚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与怀化云计算中心,市数据局负责信息化项目的统筹管理,原则上每年10月底向市数据局申报下一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计划,第七条以下信息化项目原则上不得申报:(一)单独新建或扩建非涉密机房、数据中心、云平台以及公共支撑、数据资源等,第三章建设管理第九条非涉密信息化项目均应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竣工验收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市数据局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市数据局对项目建设中政务云资源集约应用、数据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安全等情况进行审查,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市数据局结合项目建设单位自评价情况,第十五条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接受市数据局及有关部门的监督,附件:1.怀化市市本级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简要流程图2.怀化市市本级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计划申报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