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关于新晃侗族自治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承担地方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新晃县人民政府 | 2024-11-13
为进一步规范融资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长切实防范债务风险的若干意见》(湘发〔2018〕5号)以及《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融资平台压降方案》等文件规定及要求,新晃侗族自治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公司将根据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坚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实行市场化运营,新晃侗族自治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3日。

更多精选

  • 2024-11-13 00:00:00
  • 2024-11-13 00:00:00
  • 2024-11-13 00:00:00
  • 2024-11-13 00:00:00
  • 2024-11-13 00:00:00
  • 2024-11-13 00:00:00
  • 2024-11-13 00:00:00
  • 2024-11-13 00:00:00
  • 2024-11-13 00:00:00
  • 2024-11-13 00:00:00
  • 2024-11-13 00:00:00
  • 2024-11-13 00:00:00
  • 2024-11-13 00:00:00
  • 2024-11-13 00:00:00
  • 2024-11-13 00:00:00
  • 2024-11-13 00:00:00
  • 2024-11-13 00:00:00
  • 2024-11-13 00:00:00
  • 2024-11-13 00:00:00
  • 2024-11-13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