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第二批惠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牵引单位(以下简称“牵引单位”)申报工作,将与本次遴选出来的化牵引单位共同推进惠州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相关工作任务,联合1类实施数字化集成服务的企业(比如行业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商等具备数字化供给能力的企业,联合1类实施数字化集成服务的企业(比如行业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商等具备数字化供给能力的企业,其或合作数字化服务商需具有较强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能力和有细分行业的成功案例且能够持续稳定提供高质量服务,申报产业链牵引企业的单位,其或合作数字化服务商应提供不少于10个申报细分行业过往案例,三、申报材料(一)惠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牵引单位申报书(附件1),(五)申报单位或合作数字化服务商“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服务清单,(六)申报单位或合作数字化服务商关于细分行业过往项目案例列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发票及已完成项目的验收报告等)(附件5),(三)通过遴选的牵引单位应履行《惠州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牵引单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职责,六、其他根据《惠州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牵引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牵引单位或其合作伙伴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附件:1.惠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牵引单位申报书,5.申报单位或合作数字化服务商细分行业项目案例表,0752-2873166)附件1惠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牵引单位申报书.docx附件2合作数字化服务商情况表.docx附件3合作协议书.docx附件4申报单位或合作数字化服务商“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服务清单.docx附件5申报单位或合作数字化服务商细分行业项目案例列表.docx附件6申报单位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