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开遴选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法律服务团队的通告》(通告〔2024〕73号),我厅于11月8日组织专家对参加公开遴选的律师事务所开展了评审工作,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为候选承担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民营经济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11月12日(联系人:刘先生,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