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商务〔2022〕137号)及《关于印发2024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2024〕68号)等文件精神,拨付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境内专业展项目)2024年度第五批资金申报项目2,151,000元,请相关单位收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817510咨询,特此通知附件: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境内专业展项目)2024年度第五批资金申报项目审核表.et东莞市商务局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