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首要任务,统筹各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功能定位、城镇化发展水平和人口规模,促进城镇发展与产业支撑、就业转移、人口集聚相统一,协调推进潜力地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明显加快,二、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一)发展方向以进城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为重点、兼顾城市间流动人口,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加快融入城市,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逐步将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住房保障政策范围,落实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较多城市倾斜政策,推动节点城市提升产业和人口承载能力,支持潜力地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项目建设,支持潜力地区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四、实施现代化都市圈培育行动(一)发展方向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建立健全省级统筹、中心城市牵头、周边城市协同的都市圈同城化推进机制,2.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加大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城市排水防涝、超大特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支持力度。